现就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文时间
2010年7月——10月(截稿日期为2010年10月25日)。
二、征集范围
截至2010年10月25日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终止调查的337调查案件及相关上诉案件。案例原则上应选取包括中国企业作为当事方的案件,也可从学术角度选择对美国337调查制度有重大影响的其它337调查案件及上诉案件。
三、征文要求
(一)基本要求
案例撰写不要求统一格式,但应结构清晰、内容属实、叙述准确、逻辑清楚、重点突出、文字简洁流畅。要求所提供文章不侵犯他人名誉和商业秘密;作者具有署名权;使用权、出版权归商务部。商协会和企业投稿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;律师投稿字数应不少于5000字。来稿未收到用稿通知或修改通知的可另投他刊,此前请勿一稿多投。同一作者可提供两篇以上的稿件。英文稿件应附中文译文。
(二)内容要求
1、商协会和企业稿件应包含以下多项内容:
企业如何决定应诉;企业如何选聘律师;企业内部如何建立应对机制,如何与律师团队合作;应诉策略的选择;337调查对企业经营状况、发展的影响;如何协调应对337调查和知识产权诉讼(如在美国或其它国家法院提出的专利诉讼、商标权诉讼等);如何在337调查之外寻求其它救济,如复审、上诉、海关救济;如何建立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体系;337调查应诉对企业后续发展的影响等。商协会可参考上述内容结合行业特点撰写。
2、中外律师稿件应包含以下多项内容:
如何对337调查申请进行评估;聘请律师的标准;不应诉的后果;抗辩理由的选择;抗辩策略的制定;专家证人及其选择;马克曼听证程序的利用;简易裁决程序的使用;和解协议的达成与评估;利用知识产权交叉许可达成和解;复议程序的利用;保证金问题;公共利益;上诉程序与平行程序;337调查中的重要法律问题;海关实施排除令的程序及相关问题;针对中国企业应诉337调查的建议。
(三)写作规范(详见附件)
四、征文评审
我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投稿进行审查筛选,并在截稿日期后组织有关知识产权研究学者、资深律师及政府部门官员等进行评审。所选中稿件将被编入商务部《美国337调查案例集》印刷出版并用于相关培训和政府网站宣传。
五、投稿方式
请参加征文活动的作者于2010年9月15日前将作者简介、所选案例名称及文章主要内容说明发送至我局联系人,征文及文章摘要请于截稿日期(2010年10月25日)前发送至我局联系人。
六、联系方式
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张金定、罗津、谭勇超
电话:010-65198195、65198175、85093405
电邮:zhangjinding@bjtzyq.com; luojin@bjtzyq.com; tyc4u@163.com
附件:征文写作规范
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
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